如果隋波亲自参与进来,那影响力就完全不同了!
而且她也知道,隋波在外界被誉为“天才”、“战略大师”,他的头脑可不一般。
商业上做的那么厉害,做公益也不会差的……
隋波看她样子少有的可爱,不禁哈哈大笑,凑过去在她滑嫩的娇颜上亲了一口。
“馨馨的事情最大,怎么能没时间呢?”
………………
10月18日,
中国无线(HK:2369)发布公告:
董事会获Data Dreamland及买方告知,Data Dreamland于2005年10月17日与买方订立协议,据此,Data Dreamland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购买销售股份(占中国无线已发行股本约53.50%),现金代价为每股销售股份2.90港元,总代价947598033.40港元。
完成后,Data Dreamland将不再为单一最大股东,而买方将成为单一最大股东。
而据之前公告的信息,
买方为隋波旗下的星河集团、SWH、天工科技,三方为一致行动人。
此次交易完成后,
买方将取得中国无线(宇龙通信)53.5%的股份及与股份相应的投票权。
根据香港证监会(SFC)《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》规则26.2规定,买方此次收购协议完成后,已触发无条件强制收购要约条款。
买方须向香港证监会及联交所提呈强制性无条件全面现金要约,以收购中国无线所有已发行股份。
同日,按照港交所的要求,
张奕代表以星河集团为首的买方团,公布了全面现金收购要约的具体条款:
要约价2.90港元,较中国无线停牌前收报1.69港元,溢价71.59%。
假设要约获全部其他股东全数接纳,买方要约人按要约价的应付总代价将为8.236亿港元。
该要约开始时间是2005年10月19日,截止日期为2005年11月10日。
中国无线小股东可于此期间内,考虑是否接纳该要约。
是的,
隋波决定全面收购剩余公众股份,直接将酷派私有化退市!
毕竟现在的酷派,
还只是一家市值不超过10亿港元的“小公司”。
但是未来,其在隋波的移动互联网战略中,却是极为重要的一环!
隋波必须确保对手机业务的绝对控制权……
而香港上市公司不支持AB股。
如果不私有化,拿下全部的股权,仅仅持有50%以上股权,达不到67%的绝对控股线,隋波总觉得不放心!
同时,在现阶段,港交所对通信、科技类股票的估值和市盈率都不高。
就拿去年刚刚H股上市的中兴通讯为例,市盈率刚刚12倍。
而在纳斯达克,电信类公司的市盈率普遍都在30倍以上。
国内的A股,通信类公司的市盈率也在40-50倍……
在隋波的计划中,
芯片业务是不上市的,这是核心命脉,不容有失。
操作系统方面,
Android因为要开源,需要广结同盟。
所以放在百度旗下,可以借助百度的影响力和产业链资源。
至于国内的天工科技,立足于自主研发操作系统,也不能上市。
既然作为移动互联网战略核心“铁三角”的其他两个业务,都不上市。
隋波决定,智能手机业务暂时也先不上市……
现在最重要的,
是投入足够的资源,抢在苹果老乔之前,推出新一代智能手机!
硅谷那边,
安迪主要的研发还是以Android系统为主,Xphone项目的推进速度很慢。
新的智能手机硬件研发,主要还是靠“酷派”……
至少最近两年内,智能手机项目的研发投入巨大。
如果不私有化的话,公司的业绩和财报也会非常难看……
所以,综合考虑之后,
隋波还是决定,私有化酷派!
而根据港交所规定的要约收购退市条件:
(1)被收购方最低公众持股量低于上市标准(25%);
(2)被收购方独立股东大会关于批准公司终止上市地位的特别决议。
根据香港联交所《主板上市规则》第6.11-6.16规定,以及《守则》2.10的相关规定,独立股东批准公司终止上市地位的决议需符合如下条件方获通过:
(a)出席会议的独立股东所持表决权的75%或以上同意;
(b)就该决议所投的反对票不超过全部独立股东(包括未出席会议者)所持表决权的10%
(3)遵循注册地公司法之规定。如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88条(1)规定,若收购方收购被收购方股份达90%以上时,应对其余股份进行强制性收购,待完成强制性收购后,被收购方向联交所申请撤回上市地位。
中国无线科技有限公司,就是2002年在开曼群岛注册,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。
也就是说,
只要买方团在要约期间,拿到超过75%股份,就可以达到退市要求。
如果达到90%以上,则可以直接强制退市!
而买方团现在已经拿到了53.5%的股份。
老郭的那2.9%的投票权在签订协议的时候,也是签了一致行动人协议的。
也就是说,目前已经有了56.4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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